□李晓倩 瑷珲地区的新式教育肇端于清末新政期间,从190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起,瑷珲、黑河及一些村屯开始陆续兴办小学堂。进入民国时期,根据教育部于1912年(民国元年)9月颁布的《小学校令》,瑷珲的小学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小学又称官办小学,其经费、教员工资由县署开支;私立小学又称民办小学,办学经费及教员工资由办学单位自行筹集,教师一般由县署劝学所(后称教育局)选派。 在黑龙江省档案馆馆藏中有一份民国初年瑷珲地区的学区学校分布图,图上以不同的颜色和标记详细标注了各个公立、私立小学的具体位置,全面、直观地展示了当时该地区小学教育的发展概况。根据相关档案记载,1914年(民国三年)5月,黑河道根据黑龙江省巡按使公署指示,派视学员崔鲁对瑷珲、呼玛、萝北等地各项教育状况进行了一次视察,调查结果显示当时瑷珲地区共有高等学校1处、女学校2处、鄂伦春国民学校2处、官立国民学校4处、私立国民学校22处,共计高等级国民学校31处,这些学校大多分布在黑龙江沿岸黑河镇、瑷珲县等中心区域,“均无基金及公产,其经费以省款及学田租各项杂捐充拨,分配之权县署掌之。地处极边,教育人材颇不易得,且薪水较前锐减,尤不易收拾人材……” 1911年的辛亥革命,以摧枯拉朽之势终结了中国存续两千余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民国初年,举国上下被一种强大的革命浪漫主义情怀所鼓舞,很多有识之士致力于普及教育、改易风俗,但从这件档案可以看出,此时新教育、新文化至少在边远地区尚且处于草创阶段,面临着资金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人才缺乏等现实困境,而这是时代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曲折和阵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