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发行的必胜储蓄票。
□聂博馨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珍珠港,于是爆发了太平洋战争。随着战争的升级以及战线的不断拉长,日军军费急剧增长,加上盟军对日本战略物资的禁运,尤其是钢铁和石油的禁运。日本的石油产量很小,而可供提炼的石油储藏更少,军事工业特别是飞机生产能力受到严重限制。因此,禁运对日本的经济和军事造成了严重威胁。同时,由于日本的兵力分散,补给困难,日本国内的经济受到很大的影响,出现严重经济危机,经济面临崩溃局面,已无力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于是再一次将危机转嫁到伪满政府统治下的普通百姓头上。伪满政府为配合日本所谓的“圣战”,在日本人的授意下,于1942年9月6日颁布了《国民储蓄会法》,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国民储蓄实践委员会”,强迫百姓购买各种花样翻新的储蓄票、保险、国债、债券,以维持其战争需要。 “必胜储蓄票”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其发行宗旨是“大东亚战争愈益接近决战阶段,增强战力,大幅度增加生产,乃是国家紧急要求,因此需要有效地供应大量的资金,要求在新的储蓄方法上下功夫。应利用一切机会,使各种浮动购买力转为储蓄。必须有钞出钞,有力出力,贡献于国家。”根据1941年4月1日公布的《必胜储蓄票规则》规定:发行必胜储蓄票的样式,由经济部大臣公告之。储蓄票的票面金额分为五角、壹圆、叁圆、五圆、拾圆五种,以票面金额发售。储蓄票可用各项用途。1.交通部大臣指定的邮政储蓄;2.银行、兴农金库和商工金融合作社的必胜储金;3.兴农合作社的兴农会基金储金;4.大兴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奖储蓄;5.对邮政保险和满洲生命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并同时规定购买非重要物资配售品时,需购买配售品价格半额以上的储蓄票。由此可见该储蓄票的购买是强制性的。 图片展示的是1944年发行的面值五角、一元、三元、五元的伪满洲帝国政府必胜储蓄票。该储蓄票由伪满洲帝国印刷厂制造,票面规格为100mm乘以45mm,图案内容为铁锹、铁镐、高粱衬托下的飞机机群及坦克,储蓄票背面为中日文对照告示。票面背面印有以下使用说明文字“本票面额除可以存入邮政局、银行、兴农金库、商工金融合作社充作必胜储金或缴纳农兴会基金储金、大兴有奖储蓄、邮政生命保险及满洲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保险费外,不得用其作支付款项、偿还债务等用途;存入前项必胜储金,单笔限拾元以上,但也可以混入现金、支票等使用,本票的有效期至1945年年底,如果在有效期内,不存储或缴纳第一项储蓄时既属于无效。” 这些巧立名目的储蓄票的发放,实际上是日本帝国主义实施金融“统治”的方式之一,为日本帝国主义进行经济掠夺和侵略战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