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梁万华 《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以“坚持巩固、深化、发展,通过5年努力,使巡视制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为总体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划》部署要求,绥化市委巡察机构坚持推进规范化建设,推动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健康开展。 一、突出组织管理规范,坚持各尽其职有效推动 《规划》的出台对于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市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推动作用。通过深入学习《规划》,深感做好工作的前提是要明确职责。绥化市委巡察机构研究制定了19项组织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了各自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纪律责任等内容。对巡察工作管理层、执行层的相关工作以制度形式进行固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巡察机构是政治机关,就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做好新形势下巡察机构党建工作。在市纪委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市委巡察机构建立了1个党支部,下设4个党小组,又因工作需要先后成立临时党支部15个,接纳流动党员126人,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切实做到把党的建设融入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 二、突出工作管理规范,坚持协作联动形成合力 《规划》对压实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和加强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巡察工作是党委的工作,不能只靠巡察机构唱独角戏,相关部门必须联动起来。为此,我们制定了关于规范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工作协作协调机制,明确了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内容、路径和责任,不断形成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办共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和有关事项189个,提出建议问责17人。同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督促指导,将市委巡察机构相关制度和有关资料编印成册、刻录成光盘发至县(市、区),着力形成巡察工作市县“一体化”的格局。 三、突出运行管理规范,坚持全程督导确保质效 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只有严格巡察工作流程,坚持问题导向,才能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结合巡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手册(试行)》,明确了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和立卷归档等七个工作环节46项具体工作,制作了各类材料模板和表格65个,保证了工作开展标准化。为提高巡察工作质效,研究制定了中期汇报、巡回督导、办组会商、报告审核、质量评估等15项制度规定,对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巡前、巡中、巡后等各个环节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地了解评估,并适时为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工作运行质效。 四、突出日常管理规范,坚持制度约束提升效率 深入贯彻落实《规划》部署要求,就要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管理。市委巡察机构在深入学习省委巡视办相关制度、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日常管理制度规定19项,从公文管理、保密安全、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不断健全日常办事职能,规范日常工作流程,着力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了《档案及资料管理办法》,对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的23类文件资料进行了归档立卷,明确了档案的整理保管、借阅、销毁等管理流程和要求。截至目前,市委巡察机构共形成各类卷宗1811卷。 五、突出行为管理规范,坚持严管厚爱锻造铁军 巡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自2017年3月市委巡察机构组建以来,开展集中学习活动39次,参加学习410人次,为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提供思想基础和业务保障。坚持正向引导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制定了巡察干部“十项纪律”“五十个严禁”、回避制度等项制度规定,堵塞和防范巡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漏洞。目前,共组织专兼职巡察干部填报《巡察干部在被巡察对象中家属及近亲属情况登记表》148人次,签订《巡察工作责任承诺书》148人次,经资格审查执行回避制度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