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红路)今年以来,佳木斯市持续开展以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为重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打响专项整治攻坚战。目前,全市拆除重点河湖违章建筑514处,清理违建面积7.3万平方米,河湖水域岸线环境明显改善。 佳木斯市境内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共有江河湖泊350条(座)。由于种种原因,有的河道水域岸线被侵占,尤其是乱堆乱建等问题比较突出。 今年以来,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坚持从“啃硬骨头”入手,下决心进行河湖违建专项整治,定重点、定目标、定责任。各级河湖长牵头,层层负责,全面深入推进落实。通过全市河湖摸底调查,分类逐一登记,建立问题清单,做到“六清”:所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等具体地点清,数量及面积清,建设年限清,产权所有人清,使用状况清,批准部门及有关许可证照清。对违建定位编号,列表立账,对全市18条市级重点河湖逐一绘制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式”管理。 在治理过程中采取高位推动,聚力攻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三次做出批示,并到松花江、黑龙江同江段巡河检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阳区对松花江段违建清除了90%。桦川县集中时间对松花江段78处违建全部拆除。同江市针对松花江沿线“老牛圈”违建集中、规模较大的实际,由31家河长制成员单位联合现场办公,共同动员组织对52栋3530平方米的违建全部拆除。 由于许多河湖违建建成时间长,成因复杂,佳木斯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分类指导,一户一策”的原则组织实施,让合法的得到保护,违法的得到惩戒,犯罪的受到查处。为推进整治进度,确保成效,佳木斯市开展督查考核,跟踪通报督办、跟踪宣传报道、跟踪考核问责,把重点河湖违建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工作重点内容进行考核,使有关县(市)区专项整治力度明显加大,进展明显加快,有的县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重点河湖违建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