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黑龙江天禹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副501号 联系电话:0451-84882030 84882031 联系人:吕巍巍杨彦宇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