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宏伟 佳木斯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部署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市县联动机制制度,努力实现市县巡察上下贯通、同向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市县巡察联动扎实开展。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市委切实加强市县巡察联动工作的领导,去年以来,先后召开24次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和市县巡察联动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委要求,精心设计市县巡察联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市县党委分级负责,同步组织实施,形成市县巡察上下联动“一盘棋”。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委关于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办法》《佳木斯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的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努力实现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制度化、规范化。把市县巡察上下联动作为巡察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党建目标责任制考评和政治生态考核体系,有效发挥了“指挥棒”作用。三是建强巡察队伍。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巡察机构建设的要求,在机构改革中落实了市县巡察办为党委工作机关的要求,选优配强人员,市县巡察机构编制由92人增加到158人。优化配置巡察组长库,调整充实专业人才库,共入库1330人。在全市巡察机构开展巡察理论业务“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系列活动,推行巡察资格认证制度,提升巡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市县巡察联动质量。一是统筹实施“八联”。探索建立市县巡察联动机制,建立对象、任务、时间、组织、信息、力量、成果和宣传等“八联动”监督方式,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链接、同向发力的巡察联动格局。2018年,市委统一确定巡察对象,统一部署巡察任务,统一调配市县巡察力量,对6个县(市、区)、8个直属部门、12个乡镇、36个村开展扶贫政策落实专项巡察市县联动,破解人情社会干扰,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01个,移交问题线索85件,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灵活运用“五巡”。结合巡察任务实际,运用统配、同步、协作、机动、接力等“五巡”方法,开展市县巡察联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县党委同步启动作风建设机动巡、协作巡,发现“四风”问题483个,移交问题线索202件,释放廉洁过“两节”强烈信号。2018年11月,在市县两级房地产领域和人防系统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巡察联动,实行人员混合编组,异地交叉开展统配巡、同步巡、接力巡,向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移交问题和问题线索143件,目前已纠正处理问题47件,立案14件,处分11人,3名干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三是深入开展“八协作”。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信访、审计、政法机关等8部门密切协作,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省高法和市县两级协作部门派员参加巡察630多人次,协作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760多件,配合查阅查核资料134份。市县两级党委巡察上下联动共发现问题4564个,移交问题线索1347件,立案301件,纪律处分291人,移交司法机关1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84人。 三、注重成果运用,做实市县巡察联动“后半篇文章”。一是充分运用成果。实行巡察情况“双反馈”制度,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同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通报;提级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和其上一级党委反馈。实行巡察问题线索“双移交”制度,移交给同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下级纪委的问题线索,同时移交给市纪委监委。实行巡察成果“双使用”制度,市县巡察情况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落实。巡察机构严格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三个清单”,责令9个整改措施不具体、不到位的被巡察党组织推倒重来。在司法、安监等4个重点部门探索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质询评估”活动,检验巡察整改效果。全市巡察发现问题完成整改4200个,整改率达90%以上。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市委通报了房地产领域和人防系统上下联动巡察发现的4个方面92个问题,8个市直部门根据通报的问题,集中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查摆整改问题286个;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件,市委组织部对6个市直部门选人用人、混编混岗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市县党委政府针对巡察和巡察联动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措施64项,堵塞漏洞、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