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祥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党员干部必须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作风建设常态化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弘扬优良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不是抽象的概念和空洞的口号,而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行为与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来进行。 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作风建设。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充分表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这个地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作风能够提升党员干部的工作效能,推动经济环境的改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实现经济稳步健康发展不断积累后劲;扎实的工作作风能够增强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加速高新项目的建设投产达产,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活力。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国各地利用政策机遇和资源禀赋竞相发展。各地区的竞争,从表面上看是拼改革、拼创新、拼增长,但从根本上看,拼的却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是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坚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只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毫不动摇地把发展经济、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作风建设机制,才能把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落到实处。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作风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来。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践行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终极目的。因此,能不能关心和解决民生问题、能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唯一标准。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仅仅是一个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党性观念、政治立场问题。党员干部只有转变工作作风,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作为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才能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只有真正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和大力坚持群众观点,努力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绩于民,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公仆意识,采取得力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住房、教育、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系、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热点难点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作风建设。当前,国内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体制机制问题、资源环境困境、意识形态挑战日益凸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逐渐出现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这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处理失当,就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甚至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产生不利影响。从近年来引起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诸多因素来看,很多是由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不细引起的。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严重脱离群众、态度粗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等不良作风,导致了一定范围内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紧张与冲突,进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到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热点突出的地方去,大力实施惠民之举,千方百计解群众疾苦、帮群众急需、化群众忧愁,将党和政府的关爱传送到群众心理,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矛盾滋生的土壤;只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上访群众堵机关大门为下访干部进群众家门,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通过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和春风化雨式的思想引导,才能将各种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只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健全完善维护群众的权益保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才能清除滋长矛盾的源头;只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了解掌握矛盾产生的诱因,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对策,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才能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只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第一时间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和动态变化,做到矛盾露头、止其生成,矛盾酿成、止其扩散,矛盾蔓延、止其蜕变,矛盾处理、止其沉淀,才能将矛盾纠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作者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