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闫姝莹)近年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始终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院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多项殊荣。
东山区人民法院全院干警3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34人,占干警总数的91.9%;党员28人,占干警总数的75.7%;员额法官14人,占干警总数的37.8%;注册学雷锋志愿者31人,占干警总数的83.8%。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作风促廉洁、以廉洁保公正、以公正提质效、以质效立公信,四年来共收立各类案件355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3504件,结案率达98.48%。
自2015年以来,各项审判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系统均处于领先位置,无错案、无超期羁押案件、无超审限案件发生,连续十年以上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今年6月,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