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佳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是我省接受国内外捐赠的主要渠道。截至2月12日24时,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捐款41789011.74元,累计接受物资13801869.00元,累计款物合计55590880.74元。 疫情当前,省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迅速行动、履职尽责,力争做到每一笔款物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每一笔捐赠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用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公众最关注的款物捐赠和使用问题,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30人“精锐部队”迅速投入战斗 除夕当日、大年初一,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鞠海洋带领班子,与各工作组负责人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对省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及宣传发布等工作全面部署。 大年初二,全体职工取消春节休假返回工作岗位,一支仅有30人的“精锐部队”火速集结,搭建起5个工作组,各组建立完善制度、工作流程。 1月27日上午,省红十字会召开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专题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及个人捐赠。 让捐赠成为疫情防控有效助力 省红十字会作为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根据疫情发展状况,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接受社会捐赠公告,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省内各大媒体向公众播报,畅通捐款捐物绿色通道。 疫情期间,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分配环节是重中之重。为此,省红十字会按指挥部要求,依法依规接受捐赠款物,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基础上,由指挥部统一安排调配,制定捐赠款物接收、分配、公示流程,并严格执行。在捐赠公告中,特别承诺“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此次疫情防控的捐赠款物,各级红十字会一律不提取管理费。”对下级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进一步强化监督,两次对捐赠款物使用管理作出要求。 其中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向省红十字会捐赠价值1000万元的药品,包括三精牌双黄连口服液、世一堂牌复方金银花颗粒、“护彤”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均为具有广谱抗病毒治疗或预防作用的产品。该批药品已通过湖北省红十字会咨询当地卫生部门同意接收,并将陆续通过九州通医药集团的绿色配送渠道运抵湖北武汉;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通过双鸭山红十字会为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捐款1000万元,作为专款助力全市疫情防控;中国一重向省红十字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支援齐齐哈尔市等我省一线医护人员抗击新冠肺炎战役。 严把捐赠款物“入口关、出口关” 善意无价,良心至大。省红十字会严格依法依规,对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分配环节重兵把守、重点监督。 严把物资接收分配关。严格做到“两个区分”即区分定向、非定向,区分是急需医用物资还是民用防控及生活物资,并分别落实责任人进行跟踪落实;接受境外物资,获哈尔滨海关给予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办理进口物资海关通关手续,会同省商务厅、省药监局、省卫健委办理验收和入库。定向捐赠物资根据捐赠者意愿向受赠单位出具分配通知后,将物资调运至受赠单位,非定向捐赠物资向指挥部出具分配通知后交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严把捐款使用关。按照指挥部要求,省红十字会抓住时机、积极配合,认真核对每笔物资购买价格、协议,是否是防疫一线急需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物资,严格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后使用,确保每笔资金都花在“刀刃上”,让群众放心。 严把信息公开关。省红十字会每天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日向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报告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同时,在指挥部工作群及时报告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 严把纪律监督关。省红十字会成立纪检监督组,规范海内外接受捐赠款、接受捐赠物资、物资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流程上墙,对“整个过程、重点环节”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每天形成报告单,做到监督有据,在规范管理、公开透明上持续用力。 截至2月12日24时,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累计拨付捐款7214300.00元,累计采购物资支出捐款8996675.00元,累计物资支出13801869.00元,累计支出款物合计300128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