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9日讯(记者闫紫谦)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对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用于临床治疗效果和我省“恢复期血浆”治疗近期工作安排等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是利用康复者血浆中一定滴度的病毒特异性抗体,来降低患者体内病毒含量,从而达到治疗预期;是对重症、危重症非常有效的重要手段。 赵昱辉介绍说,根据国家的指导,我省迅速行动开展康复患者“恢复期血浆”治疗工作,2月16日,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通知》,组织对我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筛查、宣传、动员工作,正式启动我省应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病毒特异性抗体”临床治疗方法。2月17日,经过各市(地)定点医院临床医师预评估筛选推荐,全省首批共有21位新冠肺炎康复者提出无偿捐献“恢复期血浆”意愿。2月18日,卫健委在绥化市中心血站首批组织了6位康复者采集血浆,经过初筛,最终采集了3位康复者无偿捐献的“恢复期血浆”。19日凌晨,经过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的连夜奋战,首批采集的“恢复期血浆”制备完毕并合格通过病毒检测,上午制备的血浆已送至承担全省重症治疗任务的哈医大一院群力分院,开始应用于临床救治,救治效果将在今后几日由专家进行评估。从部署、采集到临床应用,我省创造了全国最快的速度。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呼吁全省有更多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伸出手臂,“献出新生血浆、挽救同胞生命”,能够让爱心接力、让生命接续。凡是年龄在18至55岁,无经血传播疾病,目前身体状况良好,经临床医师评估合格的康复者都可以捐献血浆。为鼓励无偿捐献“恢复期血浆”的善举,我省执行“捐献200毫升血浆视为捐献一次全血”政策。本组照片由付彦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