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4日讯(记者姜斌王莹)1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满足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患者疫情期间就医购药需求,该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门诊慢性病、特殊治疗定点零售药店范围。目前,全省慢病定点零售药店4670家,特治定点零售药店721家,达到了市、县统筹区全覆盖。 针对疫情期间部分参保人员滞留异地、外出不便情况,《通知》特别提出,对于不便外出人员,异地就医手工报销业务可待疫情结束后随时报销,并将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一次购药量提至3个月。 疫情期间,省医保局要求各地按照相关政策探索开展门诊特殊疾病一站式认定工作,各统筹区按相关规定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药品配送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好《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具备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谈判药品的双通道措施,确保谈判药品纳入药品目录政策有效落实”要求,支持门诊特殊治疗患者在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购药。 据了解,《通知》下发一周后,各统筹区积极行动,佳木斯市为解决肾透析和癌症、行动不便老人等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人员用药问题,积极与定点医院沟通协调,在14家慢性病定点医院开辟了门诊开药“绿色通道”,提供不间断服务;特别是针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门诊慢性病人员,定点医院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快递送达”方式,为1744名门诊慢病人员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了上门送药服务。牡丹江市对门诊透析及门诊化疗患者实行微信平台登记备案,患者可直接到医院接受治疗;对抗排异及特殊用药患者实行网上申报、登记、备案,患者可直接购药或由药店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