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永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要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的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这里提到的“评估”机制,涉及到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救援救治、重建和补偿、经济影响等诸多方面,而其中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尤为重要,在一系列评估机制中处于基础性和核心性地位。 加快建立和完善“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对经济影响评估机制”(以下简称“评估机制”)十分必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建议“评估机制”的适用对象为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机制及以上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等)、社会安全事件、事故灾难等。做好经济影响评估工作,能为下一步风险研判做出决策,为灾后经济恢复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尤其是我省经济基础相对薄弱,面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通过评估有效分析灾后经济运行规律,切实增强减灾能力,对于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评估机制”的意义 第一,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具有传播速度快、社会影响面大、预判难度大等特点,对经济的影响极其复杂,包括宏观和微观、长期和短期、直接和间接等多方面。如果没有运行良好、多方协调、反应灵敏的“评估机制”并及时发布官方权威性的评估结果,将会给民众预期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第二,目前国际社会及相关组织机构以及我国行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等有关机构,对公共安全事件评估还没有形成一个规范性的文本和标准。第三,我省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减灾产业相对落后,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得出科学的评估结果,能够为全方位经济恢复和寻找新的增长点以及招商引资提供方案。第四,通过应对2003年非典疫情和这次疫情的实践表明,目前人类对病毒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并没有完全认识和掌握,攻克病毒的有效药物和疫苗研发也不会在短时间内有突破性进展。因此,建立“评估机制”并使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不断运行、丰富和完善,意义深远。 二、“评估机制”的运行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性。必须遵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特点,因地因时制宜,因害施策。二是坚持系统性。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对经济影响的评估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必须运用系统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技术开展评估工作,使其有助于灾害事件的可持续控制。三是坚持政策性。评估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使评估活动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四是坚持社会性。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控所利用的物资、卫生、医疗、财政等资源属于公共资源,具有强烈的社会性,还涉及人口、经济、福利、公平等诸多方面,因此,依据评估结果所采取的相应经济恢复措施,要与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相融合、与区域长远经济建设项目相融合。五是坚持时间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具有明显的时间性,比如防疫措施不脱离这一时间约束,才能实现疫情的有效防控。因此,评估工作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适时评估、灾中评估、灾后评估等。六是坚持层次性。在评估工作中,省、市、县乃至社区,所处层次不同,管理范围不同,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内容和数据积累情况也不相同,具有明显的层次性。 三、“评估机制”的建设措施 第一,坚持制度创新。通过机制建设,要顺畅、快捷地把与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各个部门组织起来,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顺利、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同时,打破条块分割,实现统计数据口径统一,资源充分共享。 第二,建立组织机构。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是灾难评估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应以省应急管理厅为牵头单位并成立灾时评估办公室。例如针对疫情,可以把卫健委作为主要协作单位,疾控、公安、交通运输、农村农业、工信、商务、税务、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部门为配合单位。灾情发展的相关数据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统计并报评估办公室。 第三,成立评估专家组。由灾时评估办公室联合省减灾委组织成立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吸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政府部门及企业单位人员;专家团队包含卫生、经济、农业、环境、交通、财政、水利等多个学科的相关专业人员。 第四,规范运作程序。遵守“适时启动、依法评估”的准则,依照程序操作。在启动公共安全事件二级响应机制及以上级别后,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情况适时启动“评估机制”。例如针对疫情,评估工作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运行,使评估工作按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程序进行。 第五,优化评估手段。“评估机制”运行过程中,专家组可通过大数据、云平台等手段,快速综合各部门信息,并联系主要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评估工作。建议每个部门都要形成常态,提前做好培训工作,组织相关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对本行业的影响评估。鉴于以往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评估经验不足,要把对已经相对成熟的不同灾种如水灾、地震等对经济影响的评估方法引入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评估中,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创新和发展。同时,必要时可通过开展国际合作来进一步优化评估方法手段。 第六,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关于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对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机制”协调会,安排部署并搭建相关组织和机构;同时,省应急厅、减灾委等组织学术界相关专家及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展开研究,确定“评估机制”的具体内容,包括操作方案、评估方法、运行规则等,以使“评估机制”尽早服务于龙江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