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5日讯(记者吴玉玺)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了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大气环境污染,15日,全省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正式启动。 督查采取“省级联动、包片负责、地方同步、全面覆盖”的方式,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工作督导阶段,督促各市(地)、单位完善网格运行机制,确保“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要求落实到位,加快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秸秆禁烧科学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0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为现场督查阶段,督查组及各市(地)、单位开展督查自查工作,全省划分为三类督查区域。在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以及散煤污染防治“三重一改”的重点地区开展强化督查及不间断自查;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开展重点督查及不间断自查;在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开展抽查及不间断自查。各督查组主要对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三个紧盯”落实情况,紧盯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或者处于重污染天气预警状态关键时段,紧盯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及未离田地块关键区域,紧盯田间清理带来的“烧荒”关键行为。 对于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5个省级督查组现场约谈相关市、县政府,或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督查组发现问题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联合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