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丹 根据201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汇总数据结果显示,自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省际人口净流出34.6万人,平均每年净流出6.92万人,与2000年至2010年十年间平均每年流出12.6万人的规模相比,流出人口规模有缩小的趋势。但是由于黑龙江省流出人口规模仍大于人口自然增长数量,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流出人口规模大小仍是决定我省人口总量变化的主要因素。人口流动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反过来人口流动又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人口外流减少了本省人口红利的实现程度,年轻劳动力外流也是导致我省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导致农村长期持续“空心化”。因此,必须有积极的对策促进人口流动与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落后是人口外流的主因,因此发展经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同时要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黑龙江省内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创造条件吸引专业人才。要以利益吸引人才,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以业绩和效益为基础的分配制度,切实体现“按贡献分配”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搭建有利于人才不断成长和发展的广阔平台,在职称评定等各方面,积极为人才提供成长的机会。要建立一套灵活的人才发展机制,彻底打破人才流动、使用等方面的体制性障碍,为人才的创新创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应该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制定农民工职业教育工作的原则和目标,提升教育质量,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同时,政府和用人单位要加强具有可持续就业竞争力的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工的专业技能以促进其合理就业。 四是优化流动人口分布。应以行政调控为主导,探索新时期黑龙江省宏观协调区域人口合理分布的行政、法律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要采用市场资源配置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分布的引导和配置作用,积极发展以高端产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文化、科技以及现代服务业,限制低端产业的膨胀和发展。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