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倚萍 时尚界常有些令人瞠目的潮流。远有头顶帆船、染黑齿、裹小脚,近有高缇耶的圆锥形胸罩、夸张的哥特妆、不可不提的另类偶像LADY GAGA,都颠覆着我们对时尚的认知。其实,时尚既非简单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也不总是剑走偏锋。纵观千年时尚,《时尚通史》告诉我们:时尚有架麦克风,一切端赖谁掌控了话语权。 男女有别,两性社会关系从时尚中可见端倪。在女性地位极高的唐朝,妇女们抛弃了遮挡容颜的面纱,既可低胸露臂展现身姿,亦可身着胡服像男子一样骑马、蹴鞠。平安时代的日本则是男权当道,宽大的服饰取代了由中国引入的唐朝形制,“女性的身体被吞没在宽大厚重的服饰中直致被人遗忘”。在欧洲,穿裤子的女性曾是失礼的代名词,19世纪中期,阿梅莉亚·詹克斯·布卢默引领裙裤的流行,曾背负多少嘲笑,这也被视为“满足女性对社会和政治解放的需求”…… 时尚默默区分着不同阶层。路易十四狂热地标榜时尚是绝对权力的象征,想要摆脱这种观点的查理二世带动英国贵族服饰远离奢华,讽刺的是,这又何尝不是对前者的印证?非洲蜡染“王者之剑”就如它的名字一般美轮美奂,当然,穿着它是权势的象征。当财富不再依赖土地所有制,19世纪的英国设计师聪明地提出“高级定制时装”的概念,时尚依然引人瞩目,而个性本身也变成了流行。 近代的时尚往往没有普适的标准,它属于一个群体,此中人引以为傲,旁人一目了然。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直接用“飞女郎与哲学家”来命名他的短篇集,其中有一篇《伯妮斯剪掉了头发》。观照《时尚通史》,可以读到飞女郎时代的精神解放,而波波头正是这一时尚的代表。类似的群体时尚还有学院风、朋克风、未来主义,直观的命名已然能从时尚看到一个时代最有特点的群体的个性。 就时尚论,现代人更加身逢其时,因为不知不觉间,时尚的麦克风可以人手一架。时尚轮回,千年流行尽在掌握,外婆的箱底和窗外的精品店都藏着惊喜。每个人都可以从时尚的追求者变身时尚的缔造者,甚至连“反时尚”都可唱出时尚的旋律。私人订制飞入寻常百姓家,不再是少数奢侈品牌的特权。借助信息技术,还能足不出户,通过身材、肤色一致的3D模型完成试衣。我们对服饰的诉求,也超越了美观和舒适:鞋子可记步可代步、内衣可感知体温、眼镜可完成远程操控……时尚日益繁复多变,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想必未来的时尚史会更精彩。 然而,我们应当感到幸运的恐怕也不是唾手可及的华服美衣,而是表达的自由和实现理想的希望,时尚是因人的存在而鲜活。握好手里的麦克风,让它继续唱响吧。 《时尚通史》 [英]玛尼·弗格(Mar nie Fogg)陈磊 中信出版集团/ 2016-11